為加強管理高雄市各公民營加油站銷售之汽、柴油品質,提供市民優質油品,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運用經濟部能源局年度計畫,協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自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全面性查驗高雄市加油站油品,預計100年10月31日前完成。
經濟發展局藍局長表示,加油站油品品質常為民眾所關切,政府有責任為消費者把關,故積極規劃全面油品查驗品質,依據石油管理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已訂定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始得輸入或銷售。及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檢驗機構查驗業者銷售之石油製品品質,業者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因此呼籲加油站業者先做好自我管理,一旦查驗結果確認有不符規定之油品,將移請能源局依石油管理法處理。
藍局長強調經濟發展局基於地方主管機關立場,會盡全力做好為市民把關油品品質工作並預防各加油站公安事件發生。相信在全面性查驗加油站汽柴油品質,及積極提升加油站各項營運設施之安全性,避免加油站業者投機不法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讓市民對於加油站之管理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