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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申請親辦」業務7月1日起實施
2011
06/26
20:07
天眼日報記者
王盈盈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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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6 20:07
天眼日報記者 王盈盈 嘉義縣 報導

嘉義縣朴子市、民雄鄉及中埔鄉戶政事務所3月至6月期間協助外交部辦理「護照申請親辦」業務,試辦成效良好,嘉義縣各戶政事務所7月1日起將全部參與辦理護照申請親辦「人別確認」業務,為嘉義縣鄉親來服務。

自100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除無法親自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中、南、東辦事處申請外,設籍在嘉義縣的鄉親可以到縣內任一戶政事務辦理「人別確認」後,再將申請書委由代理人至領事事務局或中、南、東辦事處申請辦理護照。

嘉義縣政府提醒鄉親,如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護照確認本人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護照申請書及6個月內照片2張,14歲以下未領國民身分證者,請附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乙份或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由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提示身分證親自陪同到場,若有任何疑問可事先撥打各戶政事務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11-06-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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