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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家暴婦女遭性侵害,同理心、愛心及耐心完成報案
2011
06/23
20:57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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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3 20:57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偵查佐許0芬及警員王0玲於6月12日晚上二十時甫上班之際,即接獲前鎮分局偵查隊通報,有一名受家暴陳姓婦女遭先生性侵害,需由婦幼隊協助陪同驗傷及受理報案。

許、王二員接獲通知後立即與前鎮分局偵查隊承辦人聯繫,將被害人載至就近責任醫院-小港醫院驗傷、採集跡證,同時立即出發前往醫院了解情況。經了解,該名陳姓婦女居住桃園,長期遭先生言語及肢體暴力,雖曾多次至醫院驗傷,但因顧及年幼之二個小孩無人照顧,便隱忍未向警方報案,直至今年四月才與先生分居,獨自一人租賃在外,惟假日仍會返家探視小孩;於6月11日晚上陳姓婦女帶小孩外出遊玩晚上返家後打點小孩完欲離開時,先生要求陳女履行夫妻義務,惟遭陳女所拒,其先生惱羞成怒,遂以暴力及凌虐方式強迫陳女與其發生性行為並將其機車及租屋鑰匙拿走,以防陳女逃跑,陳女身心俱疲,利用清晨先生外出買早點時,才倉皇翻牆向鄰居求助,並向就近派出所報案,但因擔心先生發現其報案,僅完成家暴報案手續後便匆促搭車南下高雄向親人求助。

許、王二員了解後,不因其非本轄案件就草率處理,本著同理心、愛心及耐心陪同被害人驗傷,並為避免被害人來回奔波,立即啟動本市受理性侵害案件「一站式服務」,於醫院內的溫馨會談室製作筆錄後立即開立報案三聯單予陳女,完成整個報案程序。在受理過程中,許、王二員對於陳女所詢問的相關問題皆盡所能的回答,並關心被害人往後工作及生活的問題並提醒自我人身安全的注意,同時主動告訴被害人有關保護令聲請及家暴求助之相關管道,對於本案件的偵辦流程亦向被害人詳細解說,使得被害人對自身權益均能明瞭,被害人及家屬對於警方無微不至的關心及快速有效率的報案流程,深感溫馨,一再的向警方道謝。許、王二員望著陳姓婦女及其家屬的背影,深深希望此次對陳女的協助,能夠幫助她走出家暴的陰霾,重新拾起新的人生走向光明的未來。

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為提升本市在受理性侵害案件上的服務效能跟品質,99年起於健仁醫院、聯合醫院、高醫及小港醫院等4家責任醫院設立溫馨會談室,推動受理性侵害案件「一站式服務」,縣市合併後,更增納高雄長庚醫院。另外在高雄地檢署大力支持下,配合本市社會局家防中心及衛生局,99年起推動「性侵害案件專業團隊早期鑑定模式」,期望結合專業醫師領導的鑑定團隊加入案件受理流程,協助幼童或心智障礙之性侵害被害人找尋證據並減少重覆詢問的次數。

正因為婦幼隊在性侵害各項防治作為不遺餘力,於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執行加強預防偵查犯罪執行婦幼人身安全」評鑑,在性侵害防治作為部份96年、97年分別榮獲「優等」、98年榮獲「特優」;另於98年內政部辦理「98年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業務,更榮獲「特優」等第,成績裴然。

上傳時間:2011-06-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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