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四草大橋水上救生工作站」原為海岸巡防署所有之廢棄哨房,為提昇海岸救生救援之效率,於97年6月12日獲該署同意無償撥用予臺南市消防局,以作為海邊救溺勤務救生器材及救生人員待命服勤之駐點,並於97年11月15日正式啟用,原來是一座荒廢的哨所,經消防局及其他單位協助整理,目前站所由「台南市鳳凰水上救生協會」及臺南市消防局「救生分隊」、「義消通訊中隊」共同使用。
該站所啟用迄今已確實提昇臺南市海岸救生救援之效率,惟因該棟建築物並無使用執照,無法依規定申請送水、送電。用電部分目前由太陽能系統供電,僅可供應電燈及少數插座,生活供電受限頗多;用水部分目前係由消防局安平分隊不定時支援供水,此情形實非長久之計,且水量供應有限,致常有缺水或供水不及之情形發生。為解決上述所遇問題,消防局訂於100年6月23日下午2時由李局長明峯邀集各權責單位假「四草大橋水上救生工作站」共同會勘商討解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