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陳O慶夥同其友人綽號「眼鏡仔」之男子,共同意圖為不法之所有,由陳嫌以自行編造虛僞身分上網PCHOME「露天拍賣網站」,以貨到付款方式訂購價值3萬餘及2萬8千餘元之高價商品,並預先以黑色奇異筆塗抹陳嫌所持用之重機車車號631-DYX變造成881-BYX(廠牌山葉、白色、101CC)車牌為犯案交通工具,二人共同騎乘該車前往約定取貨之便利商店,佯稱取包裹為由,趁店員不備之際搶奪該包裹後,隨即騎乘上揭631-DYX重機車逃離現場,以同一犯罪手法,於100年6月11日深夜至本轄大寮區鳳林三路「7-11統一超商」及100年4月12日深夜至屏東縣麟洛鄉中山路417號「全家便利超商」等地,搶奪值班店員任OO、陳OO等2人職責看管之財物,涉嫌搶奪案2件。
案經該局刑警大隊偵三隊九分隊與林園分局偵查隊員警共同偵辦,於6月14日17時50分許至屏東縣潮州鎮壽星路等處所,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起獲作時案穿著衣褲、半罩式安全帽及殘留變造墨跡631-DYX號牌一面等贓證物帶案調查,嫌疑人陳O慶坦承上開犯行不諱,全案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並據陳嫌所供積極追緝其他共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