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於4月28日起出動大型吊車強制執行原高雄縣轄內仁武與路竹路段間中山高速公路兩側大型T霸違規廣告物拆除工作,迄今已拆除27座,拆除工作已近尾聲。
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表示,此次取締拆除工作主要為中央列管仁武與路竹路段間T霸違規廣告物。上述T霸廣告物,係違反「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高雄市政府為貫徹維護民眾行車安全及沿路景觀,針對高速公路兩側兩百公尺範圍內,違規設置樹立廣告全面取締。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依法開具行政處分書處分,並發函通知違規廣告物所有人限期自行拆除。並於4月28日起大動作澈底執行後,其中多為位處農業用地,其產業道路狹窄,該大隊克服困難逐一強制拆除,展現執行的決心。
依據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三規定,未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呼籲,業者切莫小覷市府貫徹執行決心而拆後重建,否則一經查獲,除立即拆除外,並將依違反建築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