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屏東縣跨機關資源水平整合機制,創造優質服務品質,提昇行政效率,達成簡政便民目標,茲訂定「屏東縣戶政、地政、稅捐、監理4合1跨機關便民服務作業計畫」,即於屏東縣持有土地、房屋或汽(機)車車籍登記之民眾,凡向本縣各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遷入、住址變更、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更正)或出生年月日更正者,只要填妥「屏東縣戶政、地政、稅捐、監理4合1跨機關便民服務作業申請書」,戶政機關則每月定期將申請書函送地政處,由地政處彙整歸類後轉知相關單位據以辦理資料更新,以免民眾往返他單位申辦奔波之不便;有關本項便民服務作業計畫及申請書可至本府地政處網頁-主題專區-公文附件下載區下載參用。
地政處表示,於本縣持有土地、房屋或汽(機)車車籍登記之民眾至戶政機關辦理遷入、住址變更、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更正)或出生年月日更正後,常以為其業已完成地籍、稅籍及車籍資料之變更,毋庸再至地政、稅捐或監理站辦理其他已登記資料之變更作業,造成誤解,為避免民眾誤解及整合公部門資料之一致性,爰訂定本計畫;惟利用此一便民服務作業機制,需於本縣持有土地、房屋或汽(機)車籍登記者,而地籍資料之變更除房屋需已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外,以原登記資料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記載者為限。另監理站僅受理地址變更,變更前請申請人確認汽機車駕照及行照需於有效期間內且先繳清交通違規罰鍰、積欠之牌照稅及燃料稅,有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或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有效期間未滿30日者不得辦理。
創造優質服務,提昇行政效率,整合跨機關服務平台,主動連繫更新資料,免除您奔波辛勞,節省您寶貴的時間,歡迎多加利用。若有任何疑問需了解,請電洽下列機關單位,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