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已進入高齡社會,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出生率的下降,老人的人數和比例呈現顯著成長;而隨著社會的變遷與家庭結構的改變,傳統家庭成員相互扶持的功能逐漸式微,因此提供老年國民生活之經濟安全保障,已成為我國社會安全體系重要的一環。「國民年金」自97年10月1日起,針對沒有參加公教保、軍保、勞保、農保的國民,在發生身心障礙、死亡事故及老年時能適時提供基本經濟安全及其遺屬生活安定之保障。因此,凡符合資格者,由勞保局主動加保,民眾不須提出任何申請手續。其給付項目包括「身心障礙年金」、「喪葬給付」、「老年年金」及「遺屬年金」等四項。
為增進行政體系及一般民眾對國民年金保險的認知,勞工保險局訂於本(100)年6月16日在澎湖縣勞工育樂中心辦理「100年度國民年金保險業務研討會」,授課重點分別為國民年金納保計費、保險給付相關規定及按時繳交保險費的重要性。歡迎針對本議題有興趣的民眾或地方團體於15日前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請洽社會處蔡小姐,報名專線:926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