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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污泥、水質問題一籮筐 花蓮縣環評審查案破天荒進入第二階環評審查!
2011
06/13
19:49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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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3 19:49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垃圾、污泥、水質問題一籮筐花蓮縣環評審查案破天荒進入第二階環評審查!

日前經常被陳情臭味逸散之中華紙漿廠,經花蓮縣政府環評審查委員會委員決議「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因該公司每月所產生之2,500噸無機性污泥必須合法最終處置,以徹底解決該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理問題,故規劃興辦一般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理問題。

本案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其理由如下:

1.應將貯存區污泥量納入整體污泥處理量予以計算,並重新評估掩埋場之規模及掩埋年限。

2.應再詳細評估區位替代方案及零方案。

3.為確保本開發場區土壤與地下水環境品質狀況,請檢具本開發場區土壤與地下水相關檢測報告,如有不符法令規定,請提出污染來源說明(相關檢測及採樣必須符合法令規定)。

4.請再評估再利用可行性分析。

5.有關敦親睦鄰相關工作與要點修訂,請再與居民溝通、協調。

中華紙漿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新建工程,花蓮縣政府於99年10月15日及100年1月10日已召開2次環評會議,因所提送環說書內容中有關污泥量及滲出水的計算、開發取棄土處置、地下水監測相關位置、環境監測頻率及未來本掩埋場封閉後其污泥的處理、掩埋場掩埋年限、替代方案等及因應對策等皆未詳盡,因此未通過環評審查。花蓮縣政府復於日前召開第3次環評審查會議。另關心本開發案之當地居民代表包括光華村村長葉興南、光華村辦公處總幹事石福春及居民代表等皆踴躍表達意見。

當天另一環評審查案為「瑞穗鄉瑞北段垃圾衛生掩埋場工程」環評差異分析之審查,本開發案於民國88年11月1日有條件通過後啟用,由於負責人、地號重測及場區配置與污染防制設施與原通過環說書不同,其變更內容涉及環境保護事項,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提出本開發案之環境差異分析報告。

「瑞穗鄉瑞北段垃圾衛生掩埋場工程」所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因內容不盡詳盡,本次會議出席的環評委員請開發單位再重新作一綜合考量與補充說明,因此環評委員決議為「請開發單位依各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意見補正後,於本(100)年7月30日再送環評審查委員會議審查。」

上傳時間:2011-06-13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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