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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近年來迄今執行防制駕車績效及作為
2011
06/05
23:05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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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5 23:05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近年來迄今近年來針對使用傷害、毀損、攜械砸店、聚眾鬥毆等暴力手段之帶頭「飆車」首惡及其手下成員,均予秘密依法蒐證,並提報為「治平專案檢肅目標」,移送法辦約40餘人,本局執行成效如下:

1.98年10月9日在高雄市新田路等多處地點,檢肅治平專案目標(飆車)林OO及共犯等10人到案。

2.99年10月26日10時20分在高雄市小港區等多處地點,檢肅治平專案目標(飆車)黎OO及共犯等5人到案。

3.99年10月26日15時20分在高雄縣林園鄉等多處地點,檢肅治平專案目標(飆車)李OO及共犯等13人到案。

4.100年1月18日10時50分在高雄市前鎮區等多處地點,檢肅治平專案目標(飆車)王OO及共犯等16人到案。

(二)本100年1至5月取締飆車績效:

全國取締件數為290件,本局取締件數為278件,占95%強。

本年(100)度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截至迄今(5月31日)止,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計278人;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蛇行及競駛違規計告發1016件;第16條改裝車輛計告發1565件;第21條無照駕駛告發1901件。

(三)本局蔡局長重申強調嚴格取締之決心,對於飆車族公然聚眾、霸占道路、強迫公眾改道者,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將依法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外,並責令各分局加強約制告誡,另以函文通知車主,如該汽車再次參與飆車,將依同條例第43條沒入該汽車,本局已多次發布新聞並加強宣導,並嚴令各執行單位落實辦理。

(四)有關媒體報導1.本市五甲一路中山西路手持高爾夫球桿2.民族裕誠路口施放信號彈等2則新聞,經查訪附近民眾均未發現;亦無人報案。

(五)有關目擊警方防飆車隊行進苓雅區青年路,巧遇有一群約20多部沿路狂按喇叭車隊迎面而來,就在兩隊會車的前兩個路口,警車竟突然轉向,另有2部尾追在後之警用機車竟掉頭離去。

經查證是日6月4日清晨4時30分左右,執行防飆勤務同仁行經苓雅區青年路段執行防飆勤務時,觀察行駛於對向車道之10餘部機車疑似為飆車族,但未有蛇行、逆向或危險駕車等異常行為。為實施蒐證,乃自青年路右轉文橫路,再右轉至仁智街,發現前方10餘部機車,騎乘者部分未戴安全帽,但無沿路狂按喇違規情事,該10餘部機車於號誌為黃燈時,迅速通過路口,防飆勤務同仁車隊未能及時通過,遂停等紅燈。並無所謂警遇飆仔竟先落跑情事。

本週苓雅分局現場經調閱週邊監錄系統,已查獲3件嫌犯,將依法傳喚、移送法辦。

(六)警方取締飆車族在當場攔停舉發固然最好,但不是惟一執法方法,利用調閱週邊監錄系統以增強執法效果,亦不失為方式之一。

高市警局蔡局長重申強調取締之決心,同時呼籲家長要多關懷約制青少年假期期間生活作息,勿改裝車輛參與飆車觸法或造成傷亡後悔莫及,如該汽車再次參與飆車,經本局查獲將依法沒入該汽車,籲請車主珍惜愛車並約制使用該車輛之駕駛人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令。對於飆車族佔道滋事行徑,警方決不寬貸,將嚴加取締到案,且期望家長、學校、社教團體與政府相關單位緊密配合,共同約束防制危險駕車偏差行為,以竟全功。

上傳時間:2011-06-0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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