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曹縣長歡喜參加養水種電計畫動工提醒民眾小心外界詐騙
屏東縣長曹啟鴻日前應邀參加華城電機公司於林邊鄉塭岸段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動工儀式,屏東縣推動養水種電計畫過程波折,但縣府努力不懈,目前在林邊、佳冬地區種電面積已超過30公頃,一座座太陽能光電板將成為當地的特殊景觀,也見證屏東縣在國土復育及發展綠色能源的努力,「未來非核家園不是夢」,曹啟鴻高興地說。
值得注意的是,縣府城鄉發展處近來接獲枋寮、高樹、新埤、佳冬等地民眾電話詢問,指有民間公司以專案招攬地主投資太陽能,曹啟鴻特別提醒民眾注意,表示警方已介入調查。城鄉發展處進一步強調,縣府提報經濟部核准太陽能發電示範區第一期範圍僅限在林邊鄉與佳冬鄉六個地段,現申請案均已確定,無法再增加新設案件,經濟部能源局亦無其他核准發展太陽能專案,請民眾務必審慎評估,如欲進一步查證,請檢具業者提供資料向縣府查詢:08-7320415分機3311或3313。
縣政府自99年初在嚴重地層下陷及莫拉克颱風受災地區推動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在林邊鄉塭岸、光林、鎮林及佳冬鄉佳和、新埔、塭豐等六地段設置25000峰瓩的電廠,藉由養水種水讓農民能夠維持生計、土地有休生養息的機會,同時達到災區土地轉型使用等多重效益。
但去年12月20日辦理台電與廠商簽約見證儀式前夕,經濟部突然公告變更電能躉購費率由「簽約日」更改為「完工日」,衝擊養水種電計畫,甚至使得計畫一度停擺。後來經縣政府、業界、社會輿論及農民的陳情,加上能源局、台電、工研院等技術單位現地勘察和工程評估後,總算獲得行政院專案通過,才得以繼續進行。
城鄉發展處指出,光電計畫六地段總面積為44.79公頃,歷此風波後,負責施作塭岸段及光林段19.11公頃的廠商退出,餘25.68公頃四家廠商仍繼續推行,預計年底前完成所有設備及台電併聯送電後,若以2.5分地估算,每月含租金、受雇清潔等費用在內,地主約有不低於2萬5千元的收益。
而塭岸段及光林段經縣政府分成七區重新辦理招商,其中華城電機公司標得塭岸段2.58公頃,於2日下午辦理動工儀式,應邀觀禮的地主非常高興,因為養水種電計畫終於又再度啟動。
曹啟鴻表示,由於地下水的管控得宜,挹注量和抽水量逐漸達到平衡,現在屏東沿海地區已鮮少聽聞地層下陷問題,另方面治水設施、填土、堤防修築增高多管齊下,加上鐵路高架化,林邊地區不會再淹水,希望養電計畫能盡快進行,未來能夠逐步再擴大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