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警分局斗坪派出所警員邱宏仁、詹國治、吳順富、涂姝婷於100年6月2日13時執行巡邏勤務時,在頭份鎮流東里三山國王廟前見江姓民眾駕駛砂石車,後載廢土未加蓋帆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於是上前攔檢,經過磅後確定總重71.37噸,超載36.37噸,依規製單取締。
另在頭份鎮信德路攔檢5部砂石車,發現均未隨車持有載明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立即依規製作筆錄,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移送環保單位裁處。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藉此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可疑人、車進入頭份警分局轄區,儘速向警方報案,大家一起防制廢棄土入侵,共同維護苗栗縣好山好水居住環境。
圖上:斗坪派出所警員在頭份鎮流東里三山國王廟前見江姓民眾駕駛砂石車,後載廢土未加蓋帆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於是上前攔檢。
圖中:在頭份鎮信德路攔檢5部砂石車。
圖下:在頭份鎮信德路攔檢5部砂石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