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鼎金派出所警員林進益於100年4月14日接獲民眾陳姓民眾報案稱:渠孫子於100年4月10日因做錯事怕父親責罵而離家出走,至今已有4、5日未回家,請求警方協助。
林員知悉案情後,立即製作調查筆錄、受理案件紀錄表、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陳報單,並利用勤餘積極聯繫陳孫友人請其協尋,並請友人轉知陳孫家人已不責備,目前正著急尋找他。因此在林員協助下,於100年4月16日上午陳孫已自行返家,由陳女帶孫子撤銷失蹤,並請託林員協助輔導孫子,陳孫經林員輔導後,行為思想已有所導正,林員積極的服務態度及親切熱忱,深獲陳女感謝,特致函內政部警政署表達感謝之意。
林員工作認真、態度積極,處理案件能以同理心,了解報案人感受,態度和藹可親,讓人覺得放心、安心,提供警察貼心的服務,深獲報案人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