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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交警細心 還原事故現場真相
2011
05/24
21:30
蔡秀芬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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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4 21:30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警察局交警細心還原事故現場真相

日前屏東市發生一件交通事故,一位行人吳小姐於屏東市電信局前與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吳小姐隨即昏迷,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員警簡仲啟到場處理後,為釐清雙方肇事責任,簡仲啟隨即調閱附近監視器錄影器,發現當時吳小姐是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第2項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如遇有行人穿越,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吳小姐於出院後至交通隊製作筆錄,經交通隊代理員警袁中道詳細解釋當時事故狀況並播放監視錄影器畫面說明,讓發生事故後隨即昏迷的吳小姐能夠清楚了解事故發生的經過,另擔任交通隊法令諮詢人員小隊長歐健同,並向她說明路權之相關法令規定且提供監視錄影器影片之翻拍照片,吳小姐為感謝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處理員警之熱忱與細心,特別寫了感謝信對三位員警至上謝意。

上傳時間:2011-05-2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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