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執勤因公受傷湖內警分局長關懷慰問」
民眾許姓男子疑因酒駕不服取締,辱罵警察並推擠執勤員受傷,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警方指出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所長顏淵謀率警員包燕輝、林國龍執行100年5月21日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於22時45分許在湖內區湖中路與中正路攔查一部駕駛重機車7HS-7※※號,駕駛人未戴安全帽,並發現該男子滿身酒氣,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45MG/L,警方依法欲開單告發及代保管車輛時,許民(許正易、男、54年次)當場以三字經辱罵警察,隨即推擠執勤員警,並與執勤員警發生肢體拉扯,拉扯中造成警員包燕輝左手手肘挫傷,警員包燕輝事後自行至台南市立醫院包紮,所幸傷勢無大礙。許嫌經警方詢問後全案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湖內警分局長李德智,獲悉同仁因公受傷之事,雖在休假中仍於5月22日下午,率領督察組長陳昭欽前往湖內派出所致贈因公受傷包警慰問金2000元予以慰勉,表達本分局同仁誠摯關懷慰問之意,並預祝早日康復;另警察局蔡局長除指派駐區潘督察親自到湖內所向包警表達慰問之外,並親自以電話向包員表達慰問,警政署駐區賈督察得知後亦親自以電話向包員表達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