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局週末假日均有規劃防制危險駕(飆)車勤務,由各分局依據轄內易危險駕(飆)車路段增設路檢點及增派便衣蒐證警力,運用口袋戰術,攔截圍捕飆車族。
飆車族公然聚眾、霸占道路、強迫公眾改道者,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將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外,本局為遏止飆車歪風,已逐一針對本(100)年迄5月15日舉發、移(函)送之飆車分子,由各分局加強約制告誡,另以函文通知車主,如該汽車再次參與飆車,依同條例第43條沒入該汽車,並嚴令各執行單位落實辦理。
針對傷害、毀損、攜械、聚眾鬥毆等暴力手段之帶頭「飆車」首惡及其手下成員,高市警局將依組織犯罪條例提報治平對象,逮捕移送法辦,決不寬貸,98年迄今計檢肅治平目標4人及共犯40人。
高市警局本(100)年度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迄5月15日止,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計262人;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舉發蛇行及競駛違規計945件;舉發第16條改裝車輛計1,246件;舉發第21條無照駕駛計1,635件。
高市警局蔡局長重申強調取締之決心,同時呼籲家長要多關懷約制青少年假期期間生活作息,以免參與危險駕車觸法或造成傷亡後悔莫及,對於飆車族佔道滋事行徑,警方決不寬貸,將嚴加取締到案,且期望家長、學校、社教團體與政府相關單位緊密配合,共同約束防制危險駕車偏差行為,以竟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