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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偽造仟元大鈔,詐騙老弱婦孺,嘉縣警方有眼,手到擒來
2011
05/18
22:08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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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22:08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嘉義縣警方循線得知有不詳身分男子,駕駛一部車號不詳的車子,於靠近商家、早餐店或檳榔攤時,如發現經營者是老人家,即搖下車窗向店內人員,呼喊要購買幾十元之物品,並表示他拿1000元須要找零,俟店內人員將渠所購買之物品拿至車旁,渠就將對折之新台幣仟元大鈔拿給被害人,被害人將物品及找零交付後,旋即開車離開,等被害人發現是偽鈔,嫌疑人早已駕車離去,案內被害人均是老年人,每日辛勤工作,所得不過數百元,又因年老反應及視力均較差,無法紀錄車牌、車型及顏色,往往自認倒楣沒有報案而作罷。

竹崎分局鹿滿派出所與竹崎派出所獲知上情,主動介入調查,查訪案發附近民眾,調閱路口監視器,交叉比對,發現一部銀色自小客車涉有重嫌,經查該部自小客車係出租車,駕駛人不詳,遂通報各單位注意查緝,而於5月16日9時30分許,警方在竹崎鄉灣橋村路檢時,發現該車闖紅燈而攔查,查知駕駛人係男子邱OO,經警運用偵訊技巧,突破邱嫌心防,邱嫌坦承行使偽造仟元大鈔,沿路尋找老年人經營之不特定商家行騙,以上述犯罪手法於於100年5月14日及15日,分別持偽造仟元大鈔(一)、在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某商店購買香煙一包新台幣80元,詐騙該商家現金920元與香煙1包。(二)、在鹿滿村鹿鳴路某肉粽店購買肉粽二顆及湯一包共新台幣75元,詐騙該商家現金925元與肉粽二顆及湯一包。(三)、在鹿滿村鹿鳴路某檳榔攤購買新台幣100元檳榔一包,詐騙該商家現金900元與檳榔一包,犯罪所得計新台幣3千元,所得已經花費殆盡,全案擴大偵辦中。

上傳時間:2011-05-1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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