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分局規劃清道專案並宣導酒後不開車
屏東分局有鑑於屏東市和生路段部分道路常有違規、佔用情形,於5月11日起至5月15日止連續5日,分勸導期—取締期—維護期三階段執行本次專案,執行和生路段(和生路、復興路口至和生路頂宅街口)部分購物、用餐人潮佔用道路之勸導、取締,並宣導民眾開車不渴酒。
屏東市和生路位於高雄-屏東往來主要道路之一,有汽車買賣業、機車修配業及餐廳等商家,往來人車川流不息,道路障礙與車輛任意停放影響整體道路交通甚鉅,經屏東分局長林長春指示,自5月11日至5月15日執行清道專案,執行期間,勸導任意設攤計2件、違規停車14件、在道路堆積、放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5件;整頓告發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22件、闖紅燈40件、取締任意設攤4件、違規停車15件。
分局長林長春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攤販佔用道路可處罰鍰1200-2400元,違規停車可處罰鍰600-1200元,除持續宣導民眾守法觀念外,已由建國派出所加強各重點路段勸導、取締。另酒後駕車肇事死亡,常常造成2個以上家庭破裂,社會付出重大成本,酒後駕車刑法最高罰15萬元,希望喝酒不開車,請朋友駕駛代叫計程車,以免誤人誤己,又蹈法網,以還給用路人一個安全、順暢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