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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與夫爭吵,持刀自殘警阻憾事
2011
05/12
09:15
黃豐龍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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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2 09:15
黃豐龍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警員劉隆益,接獲民眾報案嘉義市力行街OO號夫妻口角,且爭吵得非常厲害,員警即趕往現場將自殘女子刀子搶下,百般勸說下請消防局人員將女子送醫救治。

員警到達報案處,發現吳姓女子懷有身孕,而手腕與腳部均以刀子劃得傷痕累累且流血不止,為避免女子再度自殘,員警趁吳女不注意之際,先行把握在手中刀子搶下,但吳女見到其丈夫站於一旁時,情緒萬分激動,且有咆哮及撞牆行為,警方先行請吳女丈夫離開房內,警方與吳女之姐姐勸解下,吳女情緒才緩和,警方請救護人員為吳女包紮傷口,警方詢問吳女懷有四個月身孕,無須激動做出傷害自己行為,吳女僅表示請警方將丈夫帶出屋外,不想見到其丈夫等語,警方向吳女勸導切莫做出自傷傷人行為,如需要協助可以撥打派出所或110電話,勿因一時衝動而後悔,本身已懷有身孕,凡事須為子女著想,吳女方同意隨消防局人員至醫院治療。

警方表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若遇有上述情事,應立即協助救治並設法安撫當事人情緒,若遇需要轉介至其他相關單位之情事,也應主動積極通報給予適切幫助,建立警察親善愛民的形象。

上傳時間:2011-05-1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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