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在高雄市林園地區,有以劉姓犯嫌為首之犯罪集團成員,以開設「麵食館」作為掩飾,採取掛羊頭賣狗肉方式,長期經營地下錢莊,專門針對林園地區菜市場攤販、店家等之純樸被害人,乘其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而使用日仔會模式進行變相借貸,以規避重利罪刑責,等待被害人上勾借貸後,再剝削其微薄收入充當利息,若發現被害人無力償還借款,渠等則使用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讓渡名下不動產來償還債務,導致有被害人因迫於渠等淫威,結束攤販生意避走他鄉或不得不簽寫本票,及辦理過戶土地任憑予取予求。
案經被害民眾報案後,劉嫌等人之惡劣囂張行徑。經由本局刑警大隊23分隊結合刑事局偵八隊三組、林園、旗山分局等單位,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葉容芳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在經由分析犯罪手法及長期跟監後,始過濾鎖定以嫌疑人劉0為首之暴力犯罪集團,隨即分別在5月6-10日分別在高雄市鳥松區、林園區、基隆市等地,將主嫌劉0等6人檢肅或通知到案說明。
本案經專案人員查出,該暴力犯罪集團係由集團首腦劉姓男子在幕後遙控,渠等專以欺凌弱勢之菜市場攤販,若稍有延遲還款,動輒糾眾包圍攤架影響渠等經營攤販生意。專案人員初步過濾相關犯罪證據後,發覺該集團成員分工精細,受害人應不僅只有警方掌握4名被害人數,目前正進一步清查是否有其他民眾受害。本案經偵訊後,全案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恐嚇安全、妨害自由、強制、重利等罪嫌,於今日(12日)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