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持續清道專案,分勸導取締維護三階段執行
屏東警分局為排除道路障礙,維護道路交通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再次針對屏東市區主要道路被汽機車違規停車及商家住戶將貨品、盆栽、雜物佔用道路等情形,自5月11日起連續四天,分勸導期—取締期—維護期等三個階段持續執行清道專案。
本階段清道專案主要以屏東市和生路段(和生路、復興路口至和生路頂宅街口--東德成金香鋪前)為主,針對違規佔用道路、騎樓、人行道之攤販、商家、住戶將貨品、盆栽、雜物佔用道路及違規停車列為整頓對象,為期四天,5月11、12日為勸導期,13日為取締期,14日為維護期。
前階段清道專案(3月23日至3月27日為期五天),共計勸導任意設攤6件、違規停車30件、在道路堆積、放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18件;整頓告發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7件、闖紅燈28件、取締任意設攤1件、違規停車12件,已有效改善中正路段停車秩序。
屏東警分局分局長林長春表示:攤販佔用道路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2400元罰款,另違規停車可處600-1200元罰款,並呼籲商家住戶及攤販能夠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影響用路人權益,警方將持續執行清道專案,還給屏東市民一個通暢無阻及美麗市容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