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合法掩護非法鳳山警破獲有照電玩店
高雄市警鳳山分局員警於本月6日晚上,持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所核發的搜索票,在轄區查獲一處合法申請領有牌照的電動遊藝場,涉嫌賭博除當場將兌換賭資的賭客及店員逮捕外,並將連同負責人一併偵辦,同時查扣電動玩具機台42台、賭資四萬捌千餘元,訊問後將全案依涉嫌賭博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罪嫌移送。
鳳山警分局督察組率新甲、成功派出所員警於日前針對民眾檢舉轄區一家領有營業證照的電子遊藝場進行探訪時,鎖定位於鳳山區新樂街上電子遊戲場,疑似有兌換現金給把玩客人之非法情節,經派員蒐證後,據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查緝。
本月6日下午,查緝員警持搜索票喬裝客人入內,至下午18時05分許,發現該店內的藍XX女店員兌換賭資給打完電玩的李姓賭客,當場表明警察身分及出示搜索票予以逮捕,現場除查扣賭客所兌換的九千八百元賭資外,連同櫃台內賭資現金三萬九元、積分表卡、營業報表、監視器及包括超悟空、幸運鬥地主、水果盤、賽馬等在內41台電玩機檯IC板42塊一併查扣帶案偵辦。
警方詢據賭客及店員,賭客坦承兌換現金之賭博行為,全案鳳山警方於完成偵訊後,除依涉嫌賭博及違反電子場業管理條罪嫌將二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函請市府經發局予以撤銷電子遊藝場營業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