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布袋鎮民邱○菊(女、81歲)騎乘腳踏車於本(5)月03日19時40分許,在布袋鎮東港里161線11.3K處遭車號不詳之白色自小客車擦撞,造成頭部及腿部受傷,經送往署立朴子醫院治療,有輕微腦震盪跡象,目前住院觀察中,暫無生命危險。該自小客車肇事後未停車處理,加速往永安里方向逃逸,案經處理員警根據現場遺留跡證,並立即調閱附近路口監視錄影系統,掌握破案黃金時間,全案順利偵破。
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系統發現1輛豐田牌TI-**88號白色自小客車涉有重嫌,經查該車車主設籍於事故地點附近之東港里,員警立即前往查訪,發現疑似肇事車輛停放於該處,經比對跡證吻合,犯嫌邱○安(男、50歲)當場承認酒後駕車(酒測值0.57MG/L)肇事逃逸致人受傷不諱,警方爰依公共危險罪偵辦移送。
布袋警察分局長卓金益表示,本案係本分局員警於事發後詳細勘查現場遺留跡證,並調閱附近路口監視錄影系統,掌握破案黃金時間,逐一清查過濾可疑車輛,方能立即偵破,同時呼籲民眾勿有僥倖心理,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確保本轄治安及交通秩序,該分局仍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行為及各項惡性交通違規,以確保本轄治安交通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