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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要求活動中心增加冷氣設備 胡市長:由民政局全面調查處理
2011
05/03
16:36
黃義雄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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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16:36
黃義雄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議員李麗華3日在市議會進行總質詢時表示,太平區里活動中心里民前往運動休閒時要收費,令民眾不平,希望民政局能讓里民免費前往活動,並對設備簡陋的活動中心增設冷氣或音響設備。

市長胡志強表示,將由民政局針對全市29區進行全面調查,有需要冷氣設備如經費不多則一次完成,如經費太多則逐年處理。

李麗華與蘇慶雲議員進行聯合總質詢,李麗華議員表示,有許多民眾向她反映表示,過去使用里活動中心跳土風舞、排舞或者健康操均免收場地費,除非是辦喜宴、營利的活動才收費,原臺中縣各鄉鎮市均有補助活動中心水電費,太平市公所是每個月補助各活動中心三千元。

李麗華議員指出,但縣市合併後,市政府民政局不再補助各區活動中心費用,採收費方式支付水電費,並規定使用活動中心依場所大小,每小時收一百到二百五十元不等,居民認為,民眾在活動中心運動有益身心,收費實在不合理,民眾也相當不平。

李議員希望民政局能讓愛好運動民眾免費使用活動中心,胡市長也能授權民政局長王局長到太平區了解民眾使用狀況及活動中心設備簡陋情形,有必要增設冷氣等設備。

民政局長王秋冬表示,里活動中心設置目的第一優先就是供里民休閒使用,如果有社團辦理活動有營利行為,依租借辦法需收租用費,收租用費八成由各區留用做為水電支出,另二成則繳市庫。

王局長並強調,太平區活動中心民眾擬收租用費一事,可能基層同仁有所誤解,而區公所只是準備收租用費但尚未收費,對於全市29區共一百六十多處活動中心將全面調查視實際需用再決定否增設設備。

胡市長則指出,對議員交待的事,將由民政局長到各區全面進行調查各活動中心的實際需要,如裝冷氣的經費不多則一次完成,如經費太多則分年裝設。

上傳時間:2011-05-0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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