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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千萬里、為愛走天涯,合法入境女外勞,非法逃逸面臨遣送。
2011
04/30
22:41
曾春美
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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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22:41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於日前19時許,接獲線報指稱本市西區興達路某大樓出入複雜,疑似有非法外勞居留,隨即由所長林世宗率員會同分局第三組前往查緝,經埋伏許久果然於該棟大樓發現1對印尼籍男女﹝為夫妻關係﹞,經查其中女子淑季為印尼籍逃逸外勞,經帶案偵辦移送移民署嘉義專勤隊。

警方調查淑季印尼籍外勞因為恩念其在台灣長期工作的丈夫,也向仲介公司應徵前來台灣工作,在合法來台入境後沒多久及與先生取得聯繫,因已分離多年而耐不住思念心切,於99年10月份逃離於台南縣擔任看護工作的雇主家,跑到嘉義市與丈夫同住於同鄉的租屋處,以伺機找尋工作。淑季與其丈夫在派出所時,兩人不時互相擁抱並且淚眼相對,淑季為情奔走千萬里,最後仍需被遣送返國,夫妻倆人將再分離相隔千里,亦使在場員警深表同情,但礙於法令仍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嘉義專勤隊處理。

警方在埋伏的過程,適逢有1名面貎黝黑的外籍女子行經,經警方查證亦為印尼籍逃逸外勞,該名外勞向警方表示因嫌原雇主嘮叼,而且每日的工作量也很多,所以才會跑到嘉義找同鄉並尋找新工作,由於警方主動盤查,意外再查獲逃逸外勞1名。

第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表示,外籍勞工常因為生活習慣與工作環境的不合而逃離原雇主,而新雇主常因用人恐急一時疏查,而誤觸相關罰責。民眾如果發現有非法外勞可向當地派出所或移民署查緝隊檢舉,所謂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檢舉逃逸或非法外勞如有查獲可獲得優沃的奬金,而雇主在雇請外籍勞工時務請要求仲介公司出示合法的證明,不要因為一時的貪小便宜而誤觸法網,外勞在台如受到雇主不平的待遇也可向移民署或仲介公司反應。

上傳時間:2011-04-3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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