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大雅路二段停車場查獲非法儲放爆竹
鑑於新北市於4月22日晚間發生「新興堂」香燭金紙行重大爆炸案,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於本(27)日在嘉市雅竹路與大雅路口停車場發現乙部貨車(車號:3699-MA)非法儲放202箱(總重量計約1900公斤)之爆竹煙火,順利解除一顆不定時炸彈。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游榮修表示,為維護嘉市公共安全,消防局近日全力動員轄區分隊積極清查本市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及可疑處所。經過數日清查,發現大雅路二段停車場有乙部貨車,疑似載有大批爆竹煙火。該局蘭潭分隊於昨(26)日開始佈線埋伏,於(27)日會同長竹派出所員警順利查獲業者利用貨車作為掩蔽,非法儲放202箱爆竹煙火,其中未貼有爆竹煙火認可標示計有73箱,總重量計約1,900公斤。由於貨車並非合法儲存爆竹及煙火的場所,該局依法將查獲的202箱各式爆竹、煙火查扣、沒入,火藥量還需仔細清查,後續將對業者開出30萬元至150萬元的罰單,並追查爆竹的來源。
由於不肖爆竹業者常利用廢棄屋舍如豬寮等建築物及貨車作為掩蔽,加上隨時更換地點,致執法人員取締不易。嘉義市政府消防局再次呼籲市民,為確保住家生命財產安全,避免悲劇再發生,請民眾主動出擊檢舉,如有發現商家行號非法製造、儲存、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爆竹煙火或超量儲放等情形,應立即通報消防局派員前往處理,凡經查獲違法情事者,發給檢舉民眾新台幣1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之檢舉獎金,期能有效遏止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