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加強取締非法爆竹,確保鄉親生命財產安全
雲林縣日前新北市發生爆竹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38人輕重傷的慘劇,雲林縣消防局加強取締非法爆竹,25日在元長鄉合和村某廢棄豬舍查獲違法囤積一般爆竹煙火145箱,總火量約202.42公斤,達管制量31倍,依規定舉發、沒入之外,並開單處罰。
蘇縣長表示,為杜絕地下爆竹煙火業者非法製造、加工及囤積大量爆竹煙火,以避免意外悲劇重演,要求消防弟兄確實查察縣內之可能供作違規製造、加工或儲存爆竹煙火處所,以確保鄉親生命財產安全。
蘇縣長呼籲鄉親所選購爆竹煙火,一定是經內政部核發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產品,如有發現違規製造、儲存或販賣爆竹煙火情事者,請立即撥打檢舉專線119,讓非法爆竹煙火無所遁逃。
雲林縣消防局取締非法爆竹煙火,全力展開轄區可能供作違規製造、載運、加工或儲存爆竹煙火處所查緝工作,鄉親如有發現不法者,請立即撥打檢舉專線,以杜絕非法爆竹煙火所產生的危害。
雲林縣消防局表示,如有違規製造、儲存及販賣之爆竹煙火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予以沒入,違規行為人移送法辦,如屬擅自製造爆竹煙火者,處負責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