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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鳳山分局呼籲:請勿酒後駕車
2011
04/25
21:29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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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5 21:29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酒後駕車有如馬路上的一顆不定時炸彈,直接威脅民眾生命、生體、財產的安全,並嚴重危害與衝擊家庭的存在,為有效遏制酒駕歪風,警察局及鳳山分局4月份除動員所屬警力規劃10次以上專案勤務,並持續擴大執行威力取締外,另100.4.28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將於酒後易肇事路段青年路、中山東路、鳳松路、鳳頂路、保泰路和建國路執行全國性擴大取締酒醉駕車的專案勤務,以防杜酒駕肇事的發生,幫助民眾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

鳳山分局(100)年3月份計規劃12次取締酒醉駕車勤務,動員分局警力361人,攔檢盤查汽、機車164件,實施酒測76件,口頭宣導與勸導酒後勿開車60件,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93件93人、並將涉嫌人依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72件72人。

鳳山分局分局長陳書田乎籲:「交通安全」是用路人唯一回家最近的路。每一件酒駕肇事案件,不但造成自己與家人終身的遺憾,更促成社會成本難以計數的損失,有時亦會帶來無辜第三者的損傷,真是損人不利己,誠懇呼籲大家除珍惜自己的交安外,更要關懷他人的無價生命。

上傳時間:2011-04-2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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