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為延續落實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既定政策,於4月19日起,針對全市共計147件違規竹鷹架廣告物展開全面性拆除,其中屬競選廣告22件,售屋及一般其他類廣告125件,並於4月21日執行完成。本次執行包含鳳山、大寮、大社、大樹、仁武、鳥松、美濃、林園、橋頭、燕巢、內門、阿蓮、彌陀、茄萣、田寮、路竹及岡山等區設置之違規竹鷹架廣告物。
台灣地區防汛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自5、6月起即進入梅雨季節,其後即又進入颱風時期,歷年來高雄市政府為防範突發性之強風豪雨,即要求所屬各機關作好防汛、防災等準備措施,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
鑑於往例颱風期間帶來強風豪大雨,常造成高雄市區道路兩旁結構較脆弱竹鷹架廣告物傾倒或攔腰折斷倒地,衍成車輛壓損及路人受傷之不幸事件發生。違章建築處理大隊表示,全市違規竹鷹架廣告拆除工作是市府既定重要工作,在此次澈底執行拆除後,將責由所屬各轄區查報員嚴格列管稽查以防止拆後重新搭建,若違反者,將採即報即拆方式強制執行,切莫小覷該大隊貫徹執行決心。
為此,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呼籲各廣告物設置人,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及為打造美麗市容觀瞻社會責任,對於已拆除之違規竹鷹架廣告物切勿重新設置,避免浪費社會成本;如要設置廣告物,應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依法向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辦理設置申請許可手續,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