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於虎尾鎮轄區發生一件肇事逃逸案,經訪查附近民眾,經熱心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所錄到的案發經過,因當時未錄到肇事車輛之車號,所以該所即循著肇逃方向調閱路口監視器,查出涉案車輛,終於當日即循線通知廖姓男子到案。
虎尾派出所警員楊宗益及蔡明紘2人於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分局勤務中心通報,在虎尾鎮穎川里頂南42-1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楊員2人接獲通報後,趕至現場時只發現一輛重機車在事故現場,遂通知消防隊救護車至現場將傷者送醫,並通報交通事故處理小組到場處理後,即開始訪查附近民眾,經訪查後有一名熱心民眾向員警該部重機車係遭一部白色自小客車擦撞倒地的,肇事後即往虎尾市區方向逃逸,且提供行車紀錄器所錄到畫面供警方查緝,在得知相關線索後,即調閱往虎尾市區方向之路口監視器系統,經調閱40部路口監視器後在林森與穎川里頂南路口,查到該車輛之號牌即通知該車車主廖姓男子到所說明,原先廖姓男子矢口否認有肇事行為,但經警員周憲聰會同廖姓男子勘查所駕駛之自小客車,發現該車右側後照鏡有新撞損痕跡並出示事故現場與鄰近監視器畫面,廖姓男子始坦承不諱,全案宣告偵破。
虎尾警分局分局長歐祖明對虎尾派出所警員周憲聰、楊宗益、蔡明紘與交通事故處理小組警員方建智等人主動積極與熱忱工作,偵破本肇事逃逸案件,深獲民眾肯定與感謝,表示嘉勉,並對民眾之熱心表示贊許,在此也向民眾呼籲,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請多協助警方維護地方治安,請隨時提供警方辦案之線索,以有效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