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分局破獲車禍肇事逃逸案件,並將肇事逃逸者(黃正雄、男、34歲、雲林縣斗南鎮人)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函送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被害人蔡○文於4月12日駕駛輕機車由斗南往斗六方向行駛,行經斗南鎮二重溝與中昌路路口時遭一部不詳小客車撞擊後逃逸,現場留下蔡姓被害人一人受傷,經緊急送醫幸無生命危險。
斗南派出所副所長林建成、警員曾耀慶、吳宏慶接獲積極訪查附近民眾及調閱路口監視器,依肇事車輛可能逃逸路線,調閱各路口監視器錄影帶畫面過濾調查,幾經清查比對,鎖定可能涉案車輛,發現乙部C9-66XX車牌歪斜的日產自小客車嫌疑最大。警方於4月19日通知黃姓車主到案說明,經警方播放所調閱到的監視器畫面給黃正雄看,又加上仔細比對兩車撞擊痕跡,黃正雄見證據確鑿、法網難逃,始坦承因為發生交通事故當時,心中驚慌失措,因而逃離現場,全案宣告偵破。被害人對於警方鍥而不捨調閱監視器追緝肇事逃逸的駕駛,表示十二萬分感激。
斗南分局接獲即以鍥而不捨之精神,將肇事者繩之於法,還給傷者及家屬公道,警方仔細蒐證,順利偵破,深獲民眾好評,充分顯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精神。
斗南分局長陳吉政表示:駕駛人要有駕駛道德,不可泯滅天良,一個事故發生,毀滅一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呼籲駕駛人尊重生命,路上行人如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