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住戶糾紛中最常發生的就是管理費未繳納、房間漏水上層住戶卻不配合修繕及拒絕分擔修繕費用、霸佔樓梯、走廊及堆積雜物等,這些違規破壞大樓居住境品質的行為,如果大樓有成立管理組織,管理組織可先行勸導、溝通及協調,如果違規住戶再不改善,甚至可報請主管機關或法院處理。
日前於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為高雄市,高市7樓以上之公寓大廈大約為4千1百餘件,其中已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的公寓大廈共有2千7百餘件,報備率已達到6成7,但本市尚未成立且報備的公寓大廈還有1千4百餘件,這些尚未成立的大樓成了沒有專人管理,更遑論聘請合法的管理維護或保全公司作專業服務了,對公寓大廈居住品質,甚至對公共安全及衛生形成了重大的危害,而且這些沒有管理的大樓在住戶漠不關心的心態下,很容易產生各種違規甚至違法的情事,造成治安環境安全問題。
一般民眾認為要成立管理組織是很困難的事,為考量簡政便民,工務局已將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成立及改選報備事宜授權全市38個區公所辦理,市民可就近至當地區公所申請。若大樓要成立管理委員會,則可先向當地的區公所洽詢所需檢附的資料。另如果大樓住戶較少,可以推舉召集人方式選出管理負責人,只需由2人以上之區分所有權人推舉公告10天即可,且向區公所完成報備,以方便日後執行管理維護事務,且無論是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都具有當事人能力,甚至可向法院訴請強制執行。
工務局呼籲,成立管理組織進行自治管理機制,透過住戶全體積極參與關懷社區,配合守望相助協防巡守組織,提昇居住品質,達成社會公共安全、安寧、安居三安目標,以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期許大廈「自治共管」之宗旨,另外還有機會申請本市首創的優良公寓大廈認證標章及優良公寓大廈評選,來彰顯大廈優良品質之尊榮,希望住戶能以居住在經過認證的大樓為榮,隨時保持環境清潔安全,對大樓之保值應有相當助益。
工務局預計於今年度4月訂定「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輔導計劃」,委託專業輔導機構輔導未成立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如果您的大樓有意願成立管理組織,卻沒有專人輔導,可先電洽工務局建築管理處黃政衛先生,聯絡電話07-3373250,以利於輔導計劃訂定時,可優先輔導您的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