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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民雄污水處理廠第1.2期工程面積無需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2011
04/17
18:03
王盈盈
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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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7 18:03
王盈盈 嘉義縣 報導

嘉義縣政府昨日表示,依據內政部92年10月核定的「民雄鄉頭橋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1期實施計畫,初期先行施作4200CMD污水處理廠」,以及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民雄污水處理廠無需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縣府指出,依核定的第1期實施計畫,污水處理廠第1期平均日污水量4200CMD,用戶接管第1期戶數為5600戶,若用戶接管第2期5000戶推動,污水量第2期再增加4200CMD,意即第2期計畫執行後,污水處理廠面積也不會再增加。

縣府強調,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的高低,攸關國家公共衛生品質,更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必要設施,同時也是現代化進步城市的重要指標。縣府配合中央推動下水道建設的既定政策不變,將積極推動民雄鄉(頭橋地區)及朴子市污水下水道系統,以改善朴子溪河川水質及提升民眾生活品質。

上傳時間:2011-04-1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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