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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性不改 向法院報到也偷鐵馬代步
2011
04/09
13:55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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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9 13:55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鄭姓男子(66年次、嘉義縣人、有毐品竊盗等前科)因涉多起竊案,於日前接獲嘉義地方法傳票依時日報到,惟經嘉義市警方依被害人陳述過濾路口監錄系統發現,鄭姓男子連至法院報到也偷騎他人鐵馬代步,讓承辦警方直呼真是賊性難改。

國二學生家長日前向嘉義市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報案指陳:停放於補習班前之腳踏車被竊,承辦員警翁秋倫隨即帶同心急如焚的被害人至行經路線與主要幹到查看,果然在嘉義地方法院前發現失車令被害人歡欣不已,惟警方並未停止偵查腳步,積極過濾監視器清查歹徒身分,更讓警方詫異的嫌犯居然是甫因竊案被長竹派出所移送法辦交保侯傳的鄭姓男子,經向法院查詢原來鄭嫌是因要開庭貪圖一時之便才隨機竊取腳踏車代步,不料報到後隨即入監服刑。

經警方於7日至監獄偵詢鄭嫌坦誠犯案不諱,並表示自己因有吸膠惡習,才在愰忽中竊取他人腳踏車代步,而讓學生產生不安恐懼感到抱歉,也同時自我安慰的說:現今被判決強制工作3年、徒刑3年半時間夠久了,出獄後應該可以改掉此惡習,盼望能有自新生活,別再做出傷天害人行為,警方也以相信多年後還是條有用的好漢回應。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表示,警方辦案不論損失價值多寡,均以「同理心」積極偵辦,本案腳踏車失竊損失金額不大,對社會整體治安又無重大影響,但確已造成被害人面對社會環境心生恐懼與不安,警方惟有以民眾小案是警察大案積極努力偵辦才能有效安定民心,創造和諧安康的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11-04-0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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