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警榮獲100年社會優秀青年楷模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埒內派出所所長陳銘祥,以對於社會治安與為民服務績優之表現參選,榮獲雲林縣100年度社會優秀青年人員,於100年04月01日上午9時許,在雲林縣私立環球科技大學國際會議廳代表受獎,陳員經初選後在眾多之人選當中,最後受到雲林縣100年度社會優秀青年評審小組審議通過,於雲林縣共選出26位受獎人員,陳員獲屬殊榮實屬不易,本100年度社會優秀青年之精神受到好評及肯定,對於提升警察形象有實質的意義。
所長陳銘祥表示:警察是政府與民眾溝通的第一線,因為警方在受理民眾報案後,即於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理,可以稱為馬上辦中心,民眾對警察的觀感,很容易轉化為對政府整體的觀感。因此在各種集會時均會提醒所內同仁要有「民眾的大小事,均為警察的大事」的觀念,疾民所疾,苦民所苦,對於民眾的各種需求,應盡心盡力去協助、解決,不分達官顯貴、市井小民,均應一律平等對待,而且要嚴守操守與正直的態度,以贏得民眾的信賴。
虎尾警分局長歐祖明上任之後,即不斷強調為民服務的精神處理案件應有同理心及治意服務態度,隨時提供溫馨的服務,使轄區民眾能真正感受到警察的用心,陳員榮獲雲林縣政府100年度社會優秀青年人員,正顯示出警察人員對於社會真誠付出與服務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