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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會持續努力輔導未登記工廠使其合法
2011
04/01
15:24
黃義雄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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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15:24
黃義雄 台中市 報導

市議員李天生4月1日在業務質詢中,期望市府盡力輔導未登記工廠,使其合法,經發局代理局長黃晴曉表示,民國99年6月2日到106年6月2日間為輔導期,市府會盡全力輔導,讓97年前就已設立的未登記工廠合法化。

市議員李天生表示,99年6月2日開始受理輔導未登記工廠,質疑受輔導成功使其合法的機率,且受輔導的工廠需為97年前就已設立的,讓許多工廠相當困擾。

工業科長鍾偉政表示,目前都在受理申請中,目前工廠最大的困擾是需在97年3月14日前既有設立的,目前認定的方法可用舉證的,不論是空照圖、政府開立環保、消防罰單等,都可當作認定的標準;而輔導辦法是有條件的,也不是說就地合法,要是能就地合法就好辦事了。

鍾偉政進一步解釋,目前積極在大里塗城路附近找到10公頃左右,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3條,開發小型或鄉村型200到300坪土地來容納未登記工廠,這是政策的一部份,會努力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

黃代理局長說,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34條修正後,規定自民國99年6月2日到106年6月2日7年的時間要輔導未登記工廠,使其合法,輔導期間將不受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等規定,且為97年3月14日前就已設立、屬低污染事業、符合環境保護、消防、水利、水土保持法律等,市府將再加強宣導,努力輔導未登記工廠使其合法化。

上傳時間:2011-04-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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