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勞工處為減緩大法官第649號解釋文對視障按摩業的衝擊,加強協助視障按摩業者,去年補助8家視障按摩院共100萬元改善設施,今年繼續要補助100萬元,業者可在4月8日前提出申請,民眾看到視障按摩院專屬標章可以安心進去,享受安全衛生的服務。
勞工處長林德輝30日邀集獲得補助的視障按摩業者舉行記者會,發給專屬標章建立品牌形象。林德輝表示,大法官第649號解釋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有關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規定有違憲,應至遲3年失其效力;對視障按摩業產生衝擊,勞工處去年爭取勞委會私人按摩院所設施設備補助,提昇屏東縣視障按摩業者的競爭力,改善服務品質及協助其穩定經營,再造就業市場。
林德輝說,全縣領有視障按摩執業許可證有72人,實際從事按摩業者62人,按摩院所42家。去年補助業者有正統舒壓養生館、筋穴專業按摩、新宏泰按摩院、順春按摩室、正統按摩、富美按摩工作室、嘉宸按摩、專業執照按摩共8家。
屏東縣盲人福利協進會理事長徐榮義感謝縣政府的協助,補助款可用在裝潢隔間,含油漆、水電、木作、天花板、地坪、大門。購買電視機或音響、冷氣機及空調設備、飲水機、熱敷毛巾箱、按摩床、按摩椅、置物櫃、床單及枕頭等,改善按摩院所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