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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割腕自殺 警方積極勸阻 打消自殺念頭
2011
03/28
16:55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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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8 16:55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警分局南庄分駐所於100年3月27日11時40分接獲通報南庄大橋旁便利商店前有1名男子在自小客內揚言自殺,請求警方救助,所長黃志焜隨即率警員彭宏文、傅紹芳及南庄消防隊等人前往處理。

警員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名男子已駕車離去,但警方發覺不妥,經查訪店員得知離去方向後展開搜尋,於12時05分許,在南庄鄉河堤公有停車場內尋獲該車,但該名男子已昏睡在車上,男子手臂上己割劃數道傷痕,美工刀置放於身旁,情況危急,員警隨即冒雨叫醒男子,男子醒後情緒激動,死意仍堅決,不願開車門,雙方僵持近1小時,在員警不斷勸說下,始願意走出車門,員警為恐男子再次想不開,除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安置外,並通知其家人到派出所,其叔叔於14時許至派出所將男子領回。

經查該名男子係住在台中市豐原區33歲的陳姓男子,於100年3月27日上午開車前往南庄後,一時想不開而在車內以美工刀割腕自殺,所幸警方及時趕到,積極勸導下打消自殺念頭,挽救了陳民寶貴性命。陳民家屬非常感謝警方積極救回其陳民,讓渠等銘感在心。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南庄分駐所員警成功挽救一場可能引起之悲劇發生,此為民服務精神殊值嘉許,藉此呼籲,生命可貴,民眾可透過各種管道方式紓解情緒及壓力,不要因一時想不開,枉顧生命,造成終身遺憾。

上傳時間:2011-03-2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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