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察分局三家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於花壇鄉彰員路二段附近,當場查獲一名騎乘重機車男子蘇00,騎車搖晃,疑似酒後駕車,經測得酒測結果值達1.05MG/L,顯不能安全駕駛,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報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當時在花壇鄉彰員路二段前,發現一名騎著重機車男子,沿彰員路直行,行車不穩、搖搖晃晃,經警方上前盤查發現嫌酒氣沖天,經警方施做酒精測試,酒測值達1.05MG/L,超過法定標準0.25MG/L,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報請地檢署偵辦。
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郭士傑表示:本分局將積極全力嚴懲惡性交通違規,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希望各位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並呼籲民眾:「聚餐飲酒,應指定駕駛;另各餐飲業均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飲酒民眾可善加利用,以確保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