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元欲行賄疏通鴛鴦毒蟲罪加一等
家住楠梓區的毒品鴛鴦許男(41年次,有贓物、妨害自由、毀損、竊盜及毒品等前科)及羅女(51年次,有竊盜及毒品等前科)16日凌晨3時共乘一輛白色豐田自小客車行經橋頭區成功北路,因行跡可疑為橋頭分駐所巡邏警網攔查,警方當場查獲2嫌持有份量不少的安非他命、海洛因及大麻等毒品。2嫌為警方攔查後欲行賄警方,先開價新台幣3萬元,見警方不為所動,2嫌又再度將價碼拉抬至新台幣20萬元,結果不但未能「疏通」警方,最後被送法辦時罪再加一條。岡山分局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行賄罪嫌將2嫌送辦。
16日3時,橋頭分駐所警員林中川及羅慶昌巡邏行經橋頭區成功北路,卻見豐田白色自小客車行進路線不穩,警方懷疑該駕駛有酒罪駕車情事遂予以攔停。當時只見羅女駕車,許男坐在副駕駛座,經警方觀察未發羅女有酒駕情事,仍神情緊張的2嫌引起警方側目。後許男同意打開車後行李箱讓警方查看,警方請許男將行李箱內一只行李袋打開,映入眼簾的卻是大批乾淨的針筒。於警方盤查許男時,羅女趁機將大量毒品及磅秤丟棄於路旁,為員警發現當場制止,2嫌見行跡敗露,許嫌即向警方表示自己內褲藏有新台幣3萬元,希望警方能放行,不料警方不為所動,這時羅女見狀亦加入拜託行列,2嫌向警方表示,願意給2位巡邏員警每個人新台幣10萬元作為放行的代價。被警方帶回分駐所後,2嫌於警訊時矢口否認行賄警方,但2嫌殊不知其犯行早已為員警身上的錄影筆「全都錄」。
許男於警訊時否認持有毒品及針筒等,許男供稱為警方所查扣之物,只有手機4支為自己所有,其餘皆為羅姓女友所有。羅女於警訊時則「阿莎力」地坦承所有的犯行,包括持有安非他命、海洛因及大麻等毒品。但於警訊時,2嫌均否認販毒,警方出示帳冊,2嫌仍裝傻表示不清楚。
警方表示2嫌販毒的帳冊內記載著27位買家的代號,買家每次購買從新台幣1千元至新台幣4萬元不等。警方證實查扣為2嫌持有的安非他命共29.6公克、大麻共10.5公克、海洛因共41.2公克、乾淨的注射針筒共86支、販賣毒品所得的現金新台幣177100元、手機8支、分裝袋一批及販毒的帳冊等。特別的是,為警方查扣物的證物中還包含一支2嫌自製的奶瓶吸食器,是2嫌用來吸食安非他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