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防範清明火災發生,澎湖縣府召開清明防火工作協調會
2011
03/16
20:06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300) | | | |
2011-03-16 20:06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防範清明火災發生,澎湖縣府召開清明防火工作協調會

澎湖縣每年三、四月份清明節掃墓祭祖期間,民眾常因焚燒紙錢不慎而引起燒草火災。有鑑於此,為有效防範清明節期間燒草火災的發生,澎湖縣消防局於日前召開「澎湖縣100年清明節防火工作協調會」,會中並邀集澎湖縣社會處、教育處、農漁局、警察局、環保局、各鄉市公所、自來水公司澎湖營運所、中油公司湖西供油中心、澎湖防衛指揮部、澎湖監獄、馬公民航站消防班、陸軍工兵連、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空軍消防班等各代表與會,共同研商防火對策。

此次會議決議清明節防火宣導工作實施期間,自3月21日起至4月10日止,另為因應假日返鄉掃墓人潮,於清明節前2週及清明節當週假日(亦即3月26、27日及4月2、3、4、5、9、10日等8天)列為加強防火宣導重點防範日。另外為有效減少清明節期間火災發生,協調會中特別要求各相關單位,各依權責、分工合作,務求達到「清明防火、家家平安」的目標。在火災搶救部分,則將縣內配有消防車輛之相關單位建立連繫通報表,以利期間發生火災時,能有效協助本縣各項救災事宜。

消防局表示,清明節是民眾返鄉祭祖的日子,消防局為此將結合村里幹部、義消、婦女防火宣導隊、鳳凰志工隊及熱心民眾於清明節重點防範日,分組於各主要墓地入口處實施宣導並提供水源供民眾使用,亦請民眾於掃墓祭祖時多加留意,務必將燃燒後之紙錢餘燼撲滅後再行離去。

上傳時間:2011-03-16 20:0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明政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