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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南分局永光所偵破毒品案
2011
03/13
20:31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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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3 20:31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斗南警分局永光派出所由所長陳銘賀、率警員張佳順、林新繼於昨日上午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古坑鄉永光村光華路嫌犯張○勝住宅當場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據而偵辦。

嫌犯張○勝、男性、36歲、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案紀錄資料,仍不知悔改,因惡習持有及施打毒品,於昨日為斗南警分局持搜索票當場在住處查獲夾鍊袋1包毛重0.5公克、海洛因夾鍊殘滯袋2包、生理食鹽水、注射血管綑綁帶1條。

嫌犯張○勝,利用警方搜索時,趁機逃跑,由吳姓妻子會同警方搜索坦承查獲毒品為丈夫張○勝持有,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張○勝函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斗南警分局長陳吉政表示:毒品人口危害地方甚鉅,該分局同仁積極佈線,遏止不法行徑,以正地方治安及良好風俗習慣。陳分局長並籲請:民眾隨時注意身邊可疑人、事、物,若發現可疑,請打110或該分局報案專線電話:5970544,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地方良好治安。

上傳時間:2011-03-1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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