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去年10月南亞嘉義廠大火,監察院調查認為嘉義縣政府監督不周一事,嘉義縣政府2日表示,消防局秉持嚴謹、慎重態度,災後立即召開火災鑑定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及單位代表會勘火場,同時達成一致的共識與判斷,調查鑑定書內容公正、客觀。
至於監院質疑未確實執行火場刑案偵查作業部分,嘉義縣警察局表示,火災發生後,縣警局及所轄水上警察分局都依規定執行相關偵查作為,包括指揮刑事蒐證警力16人,以及實施現場維護秩序、確保救災能順利進行等,投入警力人數156人,並立即報請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美君負責指揮偵辦,同時做成火災案偵查及蒐證作為報告書紀錄。
警方指出,因監察院約詢後要求提供偵查及蒐證作為報告,縣警局才彙整提列火災案偵查及蒐證作為報告書送交該院,並非遲至去年十二月廿八日監院約詢後,才開始撰寫偵查及蒐證作為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