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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賴清德市長向市民說清楚 對市民負責
2011
03/02
21:13
梁朝琴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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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21:13
梁朝琴 台南市 報導

 

台南市賴清德市長向市民說清楚對市民負責

台南市議會自成立以來,召開三次臨時會,議程均列明「審查議會內規」,卻因無黨問政聯盟屢以要求每位議員新台幣1200萬或1500萬之小型建設工程配合款,導致三次臨時會空轉,內規審查一再觸礁,台南市長賴清德今(0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除對議會因此無法順利開會表達深切遺憾外,賴市長也強調,在市府負債高達千億,財政困難的前提下,部分議員要求齊頭式平等的工程配合款指定權,非但將擴大台南市各區之城鄉差距,工程效益之浪費外,也有違立法權與行政權分立的憲法原則,市府不會放棄府會合作的理念,但也將堅持原則對市民負責,盼議會體諒市府苦衷。

賴市長在記者會指出,升格前台南縣幅員廣大,過去議員有小型工程配合款,以滿足地方建設需求上之不同,但直轄市新市府編列新年度總預算,已編有3億5千萬元之工程維修費用,相關預算足以應付各地建設所需,議員們可依選民和地區需求向市府建議,再由市府把關,效果和過去並無不同。此外,工程建設必須有整體規劃與評估,才能達到預期效益,如果因為小型工程款切割零碎,將導致見樹不見林,影響施政效益。

原台南市屬都會型、台南縣屬鄉村型,城鄉差距與區域需求自有不同,當建設額度採齊頭式平等時,對於偏鄉的建設當然不公平。而且議員的當選人數是依據人口數而非轄區面積,人口少但面積大的地區,可能只有一位議員代表,人口多但面積小的地區卻可能有多位議員,如果依議員主張以議員人數來計算建設額度,將使城市經費更多,鄉村更少,豈不是更拉大城鄉建設的差距?

賴市長也強調,過去自己擔任民意代表,深知民意機關監督行政部門的分寸,轉任市長後,也絕對要求自己以最謙卑的態度尊重議會及議員,為了讓議會有足夠時間審議年度總預算,市府100年度總預算已在今年1月25日送請議會審議,同時也率領各局處首長到議會接受各議員之質詢,即是希望藉由府會合作機制,讓市政順利推行,共同為市民謀福利。

針對部分議員有謂市府編列58億非法定支出乙案,賴市長也提出澄清,市府100年度總預算係根據施政計畫、配合中央政策,針對當前本市現況、居民需求並衡酌未來發展需要,考量可能財源收入,依其優先順序規劃籌編而成,符合預算法的規定,且這些預算多半是直接受惠於市民的社會福利經費,懇請市議會能予支持,讓弱勢市民得到充分的照顧。

賴市長最後說明,過去這段期間,市府並非未和議會溝通討論,同時也並非沒有任何結論,但相關共識最後卻都無法實現,年度總預算攸關市政建設的推動,也關係180萬台南市民的全體福祉,期盼議會體諒市府所堅持的原則,讓納稅人每一分血汗錢都能用在刀口上,以達到最有效率的建設。

上傳時間:2011-03-02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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