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工務建設委員會3月1日審查市府都市發展局100年度預算,歲入部份編列1億8689.1萬元,歲出部分則編列4億8557.9萬元。議員關心民眾權益,對於本年度歲入部份罰款及賠償收入所編列的5620萬提出意見,召集人何欣純議員宣布,小組決議刪除三成罰款及賠償收入。都發局歲出部份則額獲得全數通過。
臺中市議員李中指出,違反分區使用一開罰就是三萬元起跳,罰金罰鍰項下違反建築法91條規定及建築法95條之3相關法令之行政罰鍰,編列了高達三千萬元的預算,等於是預計有一千位民眾受罰。
李議員建議,以勸導單代替罰單。臺中市議員陳清龍與蔡雅玲也認為罰金部分,不夠貼近民眾生活,應重新檢討開罰的法源基準。
都發局表示,都發局會依據裁罰基準法進行開罰。依據都市計畫法訂定的施行細則,不需要經過議會同意。
李中議員表示,事關民眾權利義務,建議由議會發函大法官會議釋憲、發函至內政部請中央再行商榷。多位小組委員均覆議。
陳清龍議員建議,就罰款及賠償收入所編列的5620萬酌予刪減;委員會決議將該項歲入預算刪減三成。另外委員會也建議,應針對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開罰,先檢討人行道、公共空間與公家機關,民眾違規的部分應盡量以勸導、輔導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