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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生活在高雄 100年度高雄市總預算約1443億元
2011
02/25
21:55
王時榮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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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5 21:55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議會第一屆第三次臨時會於今(25)日開議,上午進行地方總預算報告,市長陳菊表示,100年度地方總預算案,經衡酌施政優先順序與兼顧財政能力,編列收支總額各為1442億9123萬元。其中,歲入編列1191億9058萬元,公債及賒借收入編列251億65萬元;歲出編列1359億4623萬元,債務還本83億4500萬元。

陳菊表示,新的高雄市今年度開始啟航,市府團隊本著「市民作主」的核心價值,以「最愛生活在高雄」為施政總目標,100年度高雄市地方總預算案配合各項施政重點,在「強化水利建設、推動環境永續」部分,編列相關經費92億6323萬元,「發展觀光及產業、建構便捷路網、促進經濟提昇」編列124億5884萬元,另外針對「重視社會安全、齊一福利水平」相關項目,編列263億9091萬元。

陳菊指出,市府嚴格審核編製100年地方總預算,希望在兼顧財政穩健原則下,逐年邁向「魅力高雄‧港灣再造」、「綠色高雄‧環保永續」、「運轉高雄‧交通活化」、「產業高雄‧轉型再造」與「人本高雄‧幸福鄰里」五大政策目標。期盼獲市議會大力支持,全力發展大高雄市成為「生態、經濟、宜居、創意、國際」的國際新都,早日實現「山海永續、幸福高(県市)」的願景。

100年度高雄市地方總預算歲入編列1191億9058萬元,歲出編列1359億4623元。若從政事類別來看,以教育科學文化支出443.13億元最高,佔年度總預算的32.6%,其次為社福支出259.31億元,與一般政務(含警、消)支出249.74億元,分別佔總支出的19.07%與18.37%。歲出歲入差短、連同債務還本,合計約251億65萬元,經檢討以發行公債及賒借為挹注。

上傳時間:2011-02-2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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