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親辦護照免奔波 嘉市戶政事務所好便民
2011
02/25
21:36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58) | | | |
2011-02-25 21:36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親辦護照免奔波嘉市戶政事務所好便民

配合外交部7月1日起實施「護照親辦」新措施,首次申辦護照者須親至外交部或其辦事處辦理。為免市民旅途奔波,嘉義市東、西區戶政事務所3月1日開始試辦「護照親辦-人別確認」作業,首次申辦護照的市民可就近於戶所確認身分,免去舟車勞頓。民政處今日特別於東區戶政事務所舉辦記者會,除由副市長李錫津親自說明外,並安排戶政人員演出行動劇,以活潑生動的劇情說明這項新的便民措施。

為防範不法之徒及人蛇集團冒領或冒辦我國護照,並提高護照正確率,以爭取先進國家免簽證待遇,外交部繼晶片護照之後,預訂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護照親辦」新措施,首次辦理護照的民眾,必須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分別位於台中市、高雄市及花蓮市的辦事處辦理申請。

李副市長表示,我國經濟發展良好,目前又獲得全世界97個國家免簽證待遇,國人出國機會愈來愈多,而護照是出國必備的重要證件,為方便民眾就近辦理護照申請,全市戶政事務所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全面加入「人別確認」作業試辦行列,首次申請護照的市民朋友只要攜帶相關證件,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確認人別後,即可委託親屬或旅行業者申請護照,免去市民舟車勞頓之苦。

李副市長強調,全台369個戶政事務所中,目前有124所響應,以全國各縣市來看,轄內戶政事務所全數配合辦理的縣市僅嘉義市、新北市與台南市,顯見市府推動便民措施不遺餘力。

民政處指出,設籍於嘉義市的市民,如係首次申請護照者,可以親自到東區或西區任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作業,應備文件為: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2吋彩色證件照乙式2張、國民身分證正本(14歲以下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正本皆驗畢退還)。已持有舊護照者,則免辦人別確認。

為鼓勵民眾參與,凡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於試辦期間親至戶政事務所確認人別或親自到外交部申請護照者,皆可參加外交部舉辦的抽獎活動。每月第二個星期二下午4時各抽出100名幸運者,每人可獲贈價值新台幣1千元禮券1張,另有幸運大獎「台北往返東京」經濟艙機票1張及「台北往返新加坡」機票1張各1名。試辦期間共有4次中獎機會,民政處呼籲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可以多多把握,把幸運獎項帶回家。

上傳時間:2011-02-25 21:3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春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