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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南區區公所呼籲漁業養殖戶,寒害專案補助至3月1日止敬請把握
2011
02/21
20:56
吳素珍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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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20:56
吳素珍 台南市 報導

台南市南區區公所表示,關於1月份寒害造成南區虱目魚、石斑魚、吳郭魚養殖戶財產損失,已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辦理專案補助,該項補助之申請期限為2月19日至3月1日止,請養殖戶親至公所經建課(二樓)洽辦。

補助額度以漁塭復養項目現金救助額度之二分之一(每公頃5萬7,500元)為標準,其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前述標準予以補助;損失率未達20%者,不予補助。同產季同項農產,以救助一次為限。應備文件為,申請人身分證、私章、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謄本、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或租賃契約)、陸上漁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水權狀等水利機關核發之水源使用證明、放養申報書、農漁會等存褶影本、電話號碼及受損佐證資料等證件。

南區區公所特別呼籲,符合本次專案補助之本區養殖戶,務必把握時效提出申請,以免喪失權益。

上傳時間:2011-02-2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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