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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單最後到期日 遇春節得展延至2月8日
2011
01/31
18:44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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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1 18:44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一連6天的農曆春節假期將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該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於春節期間暫停服務,也不提供繳交酒駕罰鍰事宜,對於紅單在春節期間到期的民眾,到期日可直接展延至2月8日恢復上班日繳納,不用擔心逾期罰款。

交通局表示,今年春節從2月2日至7日,期間將不提供繳交酒駕違規罰鍰及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如果駕駛人酒後駕車者需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得結清罰鍰檢附收據方能領回車輛。

交通局提醒民眾,適逢歲末年終,各公司行號、政府機關皆在舉辦尾牙聚餐的時節,加上年關已近,全家團圓歡樂圍爐過新年,不要因一時之享樂及疏忽而酒後開車,如不幸為警方攔查,恐怕得等到2月8日,才能結清罰鍰領車,屆時不但因無交通工具造成春節旅遊不便,還必須多繳保管費。

若有交通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在春節假期者,將可自動展延至春節後之2月8日恢復上班日繳納即可,民眾不用擔心逾期會被罰較高之罰鍰,可放寬心享受農曆春節假期。

另外,高雄市監理處呼籲,在2月2日至7日年假期間,如有換駕、行照需要者,請速至7-ELEVEN、萊爾富、全家等3家超商繳費(在7-ELEVEN繳交換駕照費者可立即回傳身分證及駕照影本、照片)。

民眾在收到新照前,務必將繳費的收據、掃瞄影像回傳單等文件併同原照存放。因為在超商繳完換照費用後,管轄公路監理機關須接收資料、印照再寄出,約需7個工作天才會收到新照,這段期間,若遇到警察攔檢,可據以向警員說明,以免被舉發駕照或行照逾期。若仍被舉發,亦得作為申訴之佐證。

上傳時間:2011-01-3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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