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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菜脯有2件不合格 請民眾注意
2009
04/16
18:04
方宜玲
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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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6 18:04
方宜玲 雲林縣 報導

依據年度食品衛生安全抽驗計畫,雲林縣衛生局於98年3月抽驗菜脯共17件,分別檢驗防腐劑(己二烯酸、去水醋酸及苯甲酸)、工業用防腐劑甲醛、殺菌劑(過氧化氫)、漂白劑(二氧化硫),檢驗結果有2件產品不符規定,其中1件為苯甲酸超量,1件檢出甲醛,針對不符規定業者,除請轄內販賣業者下架外,違規案件1件係轄內業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3條第3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1件將移請製造廠商所在地衛生局依法辦理。

根據衛生局表示,98年3月抽驗市售菜脯不合格廠商名單分別為在崇文國小抽驗但驗出苯甲酸超量(1.520g/kg)的瀧騰皓(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46號)的菜脯與在元大興行抽驗但驗出違禁品甲醛(201ppm)的順伍意貿易有限公司(地址:台中縣烏日鄉福泰街163之2號),請民眾注意。

衛生局指出,苯甲酸(防腐劑)為合法之食品添加物,過量食入苯甲酸則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快等症狀,長期食用下,有累積中毒現象;甲醛是禁止使用的,常違規使用於蘿蔔乾,食入甲醛溶液後,口、喉、食道、消化道及胃的表面粘膜會受到嚴重刺激,造成劇痛、嘔吐、腹瀉及發炎,當身體吸收甲醛後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暈眩、抑鬱、劇烈腹痛,甚至昏迷、死亡。

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在選購菜脯產品時,應注意菜脯的顏色太白、聞起來有剌激的味道,可能使用過量漂白劑、防腐劑,為食用安全考量烹調蘿蔔乾前多次用水浸泡沖洗,以減少防腐劑及二氧化硫殘留,如此才能食得安心

上傳時間:2009-04-1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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